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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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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24〕54号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遏制乱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意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须具备法定资格,严禁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及中介机构实施检查;检查事项须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不得实施。文件要求2025年6月底前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并公布年度频次上限,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并规定“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防止逐利检查和任性检查。
推荐理由
文件明确了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资格、事项公布与频次上限等要求,可据此了解矿业企业面临的检查规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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