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政策解读·尚未确认· 收录时间AI 评分57
中国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刚果(布)实施协定税率
我国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刚果(布)实施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协定税率
本站公开 时间未记录
来源署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政策解读
AI 导读
为履行中刚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安排的关税减让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该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旨在深化中刚经贸合作。
本站仅提供中文导读
按来源许可,本站提供中文导读和原文链接。
打开来源原文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政策解读 · czt.xinjiang.gov.cn
来源署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政策解读
许可:负责人声明许可;来源异议或指示可逐项收紧
原始来源可追溯;中文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或翻译,核对细节请看原文。
内容有误?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