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要闻·AI 评分34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解读《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政策解读 2026-08-21

本站公开 时间未记录

AI 导读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6年8月13日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闽环规〔2026〕2号),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配合当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包含18条适用规定、共性、修正及187项个性裁量基准表,并细化不予处罚清单3类12项、免予强制清单1项。

本站仅提供中文导读

按来源许可,本站提供中文导读和原文链接。

打开来源原文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要闻 · sthjt.fujian.gov.cn

来源署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要闻

许可:负责人声明许可;来源异议或指示可逐项收紧

原始来源可追溯;中文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或翻译,核对细节请看原文。

内容有误?告诉我们

更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