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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然资源厅 · 要闻·AI 评分31

西藏印发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修复项目管护办法,管护期3至5年

强责任 重监管 保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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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导读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11月27日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修复项目管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办法共五章十八条,明确生态修复项目管护期应为3至5年,并压实管护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责任。该办法填补了西藏生态修复项目管护制度空白,针对高原生态脆弱、修复投入高见效慢的实际,强化国家资金效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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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自然资源厅 · 要闻 · zrzyt.xizang.gov.cn

来源署名:西藏自然资源厅 ·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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