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通知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矿山机器人应用验证试点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矿山机器人应用验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AI 导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矿安综〔2026〕7号通知,开展矿山机器人应用验证试点,聚焦掘进、采矿、运输、选矿、辅助作业、安控、应急救援七类场景。申报以矿山企业牵头的联合体形式自愿进行,须开展不少于2种、10台(套)机器人验证,推荐材料于2026年7月20日前报送,入围后1个月内启动、2年内完成全部验证任务。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通知公告 · chinamine-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