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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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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修订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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