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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印发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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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2026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经2026年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明确国家矿山安监局等部门参照执行,按职责分别负责矿山等领域统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接受应急管理部统筹指导;同时要求统计资料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资料至少保存10年。相关通知于2026年10月15日通过应急管理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同日,西藏应急管理厅要闻栏目转发该消息,并补充说明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处置等统计活动,国家矿山安监局按职责负责矿山领域统计并接受应急管理部统筹指导,统计调查原始资料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资料至少保存10年。目前该办法已印发并对外公布,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开始转载传达。

AI 根据报道生成 · 6 天前更新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5日
  1. 西藏应急管理厅 · 要闻
    应急管理部印发《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应急管理部2026年10月13日印发《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2026年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处置等统计活动,国家矿山安监局按职责负责矿山领域统计并接受应急管理部统筹指导。统计调查原始资料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资料至少保存10年。

  2. 应急管理部 · 通知公告
    应急管理部印发《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应急管理部2026年10月13日印发《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2026年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矿山安监局等部门参照该办法,按职责分别负责矿山等领域统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接受应急管理部统筹指导。办法要求统计资料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资料至少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