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印发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署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 要闻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联合印发《黑龙江省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见要求矿山及上级企业建立监测预警处置闭环管理流程,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和边坡现状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实行24小时值班,报警后1小时内反馈初步原因和处置措施。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了矿山预警分级响应、核查与督办的责任划分,可据此了解地方矿山安全监测的合规要求。